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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距截止 19 天

曲水县县乡供氧保障工程采购公告

西藏 · 拉萨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40m³/h和10m³/h方舱式制氧设备,用于县乡供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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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曲水县县乡供氧保障工程
项目编号
GZFCG2026-36849
预算金额
411.72 万元
采购类型
工程
获取文件截止
2026-11-13 00:00
报名截止
2026-11-13 00:00
投标截止
2026-11-27 09:50 (距截止 19 天)
公示结束
2026-11-20 00:00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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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人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朱** · 182****0185

  • 代理机构四川泽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王** · 184****7753

标的物清单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40m³/h方舱式制氧设备 — 1套 — —
10m³/h方舱式制氧设备 — 1套 — —

公告正文

曲水县县乡供氧保障工程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曲水县县乡供氧保障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7日 09时5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FCG2026-36849

项目名称:曲水县县乡供氧保障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17243.00(元)

最高限价: 4117243.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40m³/h方舱式制氧设备1套,10m³/h方舱式制氧设备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规则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6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执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8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9关于本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执行。

以上证明材料无需单独提交,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材料应做在投标文件里,上传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3.2 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二类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6日 00时00分 至 2026年11月13日 00时00分

地点: 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zy.xizang.gov.cn/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7日 09时50分

地点: 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上述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是否有本项目后续的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因本项目在电子化交易系统中进行相关采购工作,故本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均以平台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公告发布媒介等相关平台,如未获取到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4.各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izang.gov.cn/)进行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要求办理CA证书锁,以便完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CA证书锁等相关问题,请咨询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具体联系方式以交易平台-服务中心页面为准)。
5.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应当签字、盖章的地方签字、盖章。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响应文件无法读取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访问)并保持在线状态;采购代理机构发起解密后,投标人必须在规定内完成解密,超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8.根据《拉萨市人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工作实施方案》(拉政办发[2024]25 号) 中标/成交供应商有融资贷款业务需求的,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申请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贷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曲水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曲水县扬州路 1 号大院内 2 号楼

联系方式: 朱瑞海182****0185(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泽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北京大道海亮祥云华府A6-1-102

联系方式: 王女士184****775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4****775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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