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标网
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河南 · 安阳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含法庭改造、信息化系统建设

收藏

用手机扫码打开本页

正在加载完整内容… 已显示完整内容 今日查看次数已用完,明天 0 点恢复 完整内容加载失败,请刷新重试

下文中 **** 为隐藏内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点击登录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豫财招标采购-2026-1217
采购类型
工程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 采购人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萧** · 166****7299

  • 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白** · 135****9025

标的物清单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 — — — 493.51 万元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1217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
豫财招标采购-2026-1217-1智慧法庭改造及建设山东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789号B座12层4,935,100.00元
原中标人“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评审总得分为74.86分。
3、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4日09时1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收费标准:按照预算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606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592号
联系人:萧香文
联系方式:166****7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阳市安钢大道39号(人民大道北地下道口南侧、安阳粮食产业集团-后院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135****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杨
联系方式:0372-****3981

附件和原文

查看原文链接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