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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距截止 22 天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 (第二批)(第五、六、七标段)(第六、七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 石嘴山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电子胃肠镜系统等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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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 (第二批)(第五、六、七标段)(第六、七标段)
项目编号
ZYSCG-2026-(采)-178
预算金额
300 万元
采购类型
货物
获取文件截止
2026-11-13 23:59
报名截止
2026-11-13 23:59
投标截止
2026-11-30 09:00 (距截止 22 天)
公示结束
2026-11-13 23:59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标段预算
六标段 100 万元
七标段 200 万元

联系方式

登录免费查看
  • 采购人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高** · 0952-****3023

  •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王** · 0952-****0926

标的物清单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耳鼻喉用) — 1 — 100 万元
电子胃肠镜系统 — 1 — 200 万元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SZS)001897

项目编号: ZYSCG-2026-(采)-178

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更新项目 (第二批)(第五、六、七标段)(第六、七标段)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品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六标段医用内窥镜摄像系统(耳鼻喉用)医用内窥镜1详见招标文件1000000.00
七标段电子胃肠镜系统医用内窥镜1详见招标文件2000000.00
数量合计:2预算合计:3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在单一产品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执行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 (7)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8)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医疗设备(非医疗产品无须提供)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1-06 15:43:31 至 2026-11-13 23:59: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二期)实行 CA 证书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证书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升级更新。办理 CA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2.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 CA 证书按项目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打0512-****8093或0952-****1120咨询。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无法接收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采用“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参与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石嘴山市惠农区康乐路1号
联系方式: 0952-****3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街桥兴苑2号公寓3楼303号 石嘴山分公司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永康南路493号
联系方式: 0952-****0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高源
电话: 0952-****30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鹏、孙良博、王伊锦
电话: 0952-****092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11-06

附件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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