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食堂精装修及客房配套采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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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远安栖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丁** · 158****2205
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望** · 0717-****1091
发布时间:2026-11-06 18:15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项目(项目名称)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食堂精装修及客房配套采购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AA010025-2026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远安县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远发改审批[2025]119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3-420525-04-01-275657)(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远安县栖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企业资金100.0%。招标人为远安栖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螺祖路14号
建设规模:
其他:本项目为新材料产业园创新孵化中心食堂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 1250㎡,主要包含餐厅、售餐区、后厨操作间、备餐间、洗消间、库房、更衣等功能区域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给排水、强弱电、通风排烟、消防改造等安装工程;含拆除、地面墙面吊顶、门窗、防水、后厨地沟、挡油设施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规范为准。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模式,招标范围为上述全部内容,包括按照约定对本建设项目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货物)设施采购安装、配合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阶段全过程实施和管理,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1)设计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等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在完全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招标人控制目标;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图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代表驻场服务;配合设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配合项目施工及竣工验收等。(2)施工招标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设内容以及完成内容相配套的工期、质量、安全、造价及现场、资料的管理和档案移交、综合验收交付使用、质量保修、缺陷修复,直至质量缺陷期满等全过程的所有工作。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1044.926099万元
2.3 是否评定分离: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2.4 其他:(1)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及以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行业丙级 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 及以上] 资质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
3.2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2 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方,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承担承包合同中对应的合同内容。(3)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方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方上传; (4)两个以上资质类别相同但资质等级不同且分工相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等级作为联合体申请人的资质等级; (5)两个以上资质类别不同的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内部分工分别认定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不承担联合体协议约定由其他成员承担的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应的专业资质和等级不参与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的认定;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 (7)联合体中标的,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成员公司公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2个标段。
3.5 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的相关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市场主体库",下同)(网址:https://www.hbggzy.cn/tspbidder)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数字证书(CA)、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3种任选其一,下同)(具体操作参见登录界面—手册下载—统一市场主体库操作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1月06日 至2026年11月16日23时59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智库—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0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统一市场主体库",进入"工程建设"—"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进行考察,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远安栖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盛世荣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远安县花林寺镇花林寺村五组 | 地 址:宜昌市西陵二路20号(上海春天1906-05) |
| 邮 编: | 邮 编:443000 |
| 联 系 人:丁家龙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望开树 |
| 电 话:158****2205 | 电 话:0717-****1091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62226563&qq.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10.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名 称: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地 址: | |
| 电 话:0717-****8062 | |
| 传 真: | |
| 邮 编: |
2026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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