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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距截止 10 天

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非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浙江 · 湖州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公款竞争性存放,含三个月期、六个月期定期存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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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AJJXZX2026-063
预算金额
3000 万元
采购类型
服务
获取文件截止
2026-11-12 00:00
报名截止
2026-11-12 00:00
投标截止
2026-11-17 13:30 (距截止 10 天)
开标时间
2026-11-17 13:30
公示结束
2026-04-22 00:00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标段预算
标项一 1200 万元
标项二 1800 万元
  • 采购人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陈** · 157****6362

  • 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俞** · 0572-****0322/0572-****0271

标的物清单

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1项 — 1200 万元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1项 — 800 万元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1项 — 1800 万元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1项 — 1200 万元

公告正文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安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预执〔2021〕2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AJJXZX2026-063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竞争性存放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内容:

标项

序号

名称

内容

存放期限

存放金额

标项一

1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三个月期

1200万元

2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三个月期

800万元

标项

序号

名称

内容

存放期限

存放金额

标项二

1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六个月期

1800万元

2

公款竞争性存放

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

六个月期

1200万元

说明:1、本项目为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公款定期存放,存放总金额为5000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标项一2家中标银行、标项二2家中标银行承接上述服务。按标项及各投标银行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中序号1、第二名的中序号2,中标存放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银行可选择性进行投其中某一标项,也可以投全部标项,兼投兼中。按标项及各投标银行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第一名的中序号1、第二名的中序号2。

3、本项目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在有效期内,定期存款到期后可续存原中标银行,但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且续存利率不低于行政事业单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同类银行最近同期限中标利率。

4、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取得金融许可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投标银行”)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与本次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投标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

2、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等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3、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5、在我县设有分支机构的投标银行参与本项目投标,可统一由该银行在本县的顶级机构为投标主体。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各投标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禁止转包和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12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地址: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采云平台”在线免费获取,报名银行在有效报名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gkcf-login.czt.zj.gov.cn),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投标银行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采云平台”的账号注册,同时办理CA数字证书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咨询电话:400-881-7190(或95763)。

3、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投标人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c)《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d)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等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如投标人不能提供的,可提供投标人上级银行的相关资料);

e)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

f)提供业务承办银行确认函原件(明确中标后承办本项目业务的银行名称)(格式自拟)。

请各投标银行在报名前看清投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附上以上资料,若有遗漏,将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17日下午13:30时

八、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在线投标及开标。投标银行报名后即可在系统中进行投标文件编制,且应于2026年11月17日下午13:30时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gkcf-login.czt.zj.gov.cn),进入招投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

开标地址: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元整。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gkcf-login.czt.zj.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anji.gov.cn/col/col1229656840/index.html)

安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nji.gov.cn/)

十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gkcf-login.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或95763)。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gkcf-login.czt.zj.gov.cn-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十二、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和投诉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程序,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4、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5、质疑受理地点及联系人。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531号),联系人:马燕/0572-****0322。

十三、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银行)支付。

3、《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middle.lecaiyun.com/ca/apply/edit。

4、《CA 管理操作指南》:

https://middle.lecaiyun.com/ca/CABindManage?utm=web-ca-front.6c34d9d1.c703756.10.ab760e904a0b11edb1abf74dadcbdc0b。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雅萍 联系电话:157****636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兴福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俞志昂/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0322/0572-****0271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3、采购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报福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2-****6095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兴福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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