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气瓶租赁、医用液氧和医用气体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下文中 **** 为隐藏内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点击登录
下文中 **** 为隐藏内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点击登录
采购人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陈** · 021-****1163
代理机构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陈** · 151****5022
项目概况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气瓶租赁、医用液氧和医用气体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151000260901131579-51378340-1
项目名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气瓶租赁、医用液氧和医用气体服务
预算编号: 5126-W00004645
预算金额(元): 1470000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1470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46991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气瓶租赁、医用液氧和医用气体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7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包含但不仅限于气瓶租赁、医用液氧和医用气体采购及配套服务
说明: 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自然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货物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单位身份的证明文件(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应具备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登记备案证;还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医用氧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品注册批件。
3)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的应持有《气瓶充装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提供生产厂家的《气瓶充装许可证》。
4)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具备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1月06日至2026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当天大屏幕)。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区翠竹路1501号4楼会议室(详见当天大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3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签收,请投标人尽早提交投标文件以便采购代理机构留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网上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电话形式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400-881-7190;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崇明分院
地 址:崇明区崇明大道2866号
联系方式:021-****11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建津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紫竹路383弄42号楼
联系方式:151****5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燕
电 话:151****5022
标书代写顾问
微信直接对话,不用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