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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距截止 22 天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广东 · 清远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含智能AI辅助模型、智慧步道、智慧安防、无人化系统、智慧消防、园区VR云漫游、运营中心接入、园区倾斜摄影和招商产业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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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项目编号
2609-441821-07-04-270398
预算金额
678.25 万元
获取文件截止
2026-11-30 10:00
报名截止
2026-11-30 10:00
投标截止
2026-11-30 10:00 (距截止 22 天)
开标时间
2026-11-3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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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人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林** · 0763-****3319

  • 代理机构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麦** · 020-****3649

公告正文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2609-441821-07-04-270398
投资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名称 广佛(佛冈)产业园智慧园区信息化建设二期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清远市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
资金来源 财政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市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 施建设和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智能 AI 辅助模型部署(以存量项目本地化部署)、智慧 步道系统、智慧安防系统、无人化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园区 VR 云漫游、平台密码应用;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智能 AI 辅助模型(定制开发)、运营中心接入、园区倾斜摄 影和招商产业数据,项目总投资约为678.25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 施建设和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其中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智能 AI 辅助模型部署(以存量项目本地化部署)、智慧 步道系统、智慧安防系统、无人化系统、智慧消防系统、园区 VR 云漫游、平台密码应用;软件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包括 智能 AI 辅助模型(定制开发)、运营中心接入、园区倾斜摄 影和招商产业数据,项目总投资约为678.25万元。
工期(交货期) 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678.25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或已备案的香港企业。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2)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成员提供)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置。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同时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复印件。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1)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设计成员提供)的人员为:须具备机电工程、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机电工程、电气、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投标登记时将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③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④香港专业人士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⑤根据《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前述规定中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6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其中,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3.8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和《投标人声明(设计单位提供)》。 3.9关于联合体投标: (1)允许联合体投标,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其中一方为主办方,并与联合体各方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6-11-07 00:00:00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30 10:0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11-30 10:00:00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6-11-30 10:00:00 开标地点 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清远市佛冈县广佛(佛冈)产业园
招标人联系人 林吴养 联系电话 0763-****3319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麦镇邦 联系电话 020-****3649
招标监督机构 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63-****3707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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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详情见操作手册(点击下载),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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