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标网
招标公告 单一来源

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26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西藏 · 日喀则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校车租赁服务,满足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所小学学生出行需求

收藏

用手机扫码打开本页

正在加载完整内容… 已显示完整内容 今日查看次数已用完,明天 0 点恢复 完整内容加载失败,请刷新重试

下文中 **** 为隐藏内容,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点击登录

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26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代理机构
代女士
预算金额
177.11 万元
采购类型
服务
公示结束
2026-03-20 00:00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联系方式

登录免费查看
  • 采购人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 · 181****5887

  • 代理机构代女士

    代** · 188****3960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26年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南木林县教育系统20所小学学生采购“校车租赁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77.109814(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是日喀则市境内专门从事校车运营服务的主体,其他市场主体不具备同类服务资质与运营条件。在运营资质与保障能力方面该公司具备校车运营资质及相应许可,是我市教育局指定的校车合作服务单位(日市教字〔2014〕24号),经交管部门核验投入使用的16辆校车均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具备安全保障能力。其次该公司在本地拥有成熟的运营经验及良好履约记录,能满足我市校车运营服务的特殊需求,在唯一性、保障性方面优势显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第一条&ldquo;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因货物或服务使用&zwnj;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zwnj;,或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rdquo;;同时,依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91 号)及《桑珠孜区人民政府关于桑珠孜区教育局办理校车使用许可证申请的批复》(日桑政发〔2015〕75号)和日喀则市教育局文件《关于日喀则市教育系统与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建立合作伙伴的通知》(日市教字〔2014〕24号)等文件,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日喀则市校车租赁服务的唯一性。根据《藏财采办〔2018〕1号》&ldquo;服务只能从单一供应商处采购&rdquo;的规定》,经专家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 &ldquo;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rdquo;的法定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唯一供应商为: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日喀则市生康利民校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日喀则市雪强北路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3月16日至2026年03月2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在《西藏政府采购网》、《日喀则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财政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南木林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联系电话: 181****5887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日喀则市南木林县

联系电话: 159****8469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代女士

联系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南路天力花园2栋8号

联系电话: 1884834396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附件和原文

查看附件和原文链接
  • download.do
  • 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