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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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徐** · 136****0444
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龙弘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刘** · 152****2790

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QT0509G261026001001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6】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招标人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
2.2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区大同镇、老山头乡、祝三乡3个乡镇,共涉及23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17.5万亩,包括新建9.07万亩、改造提升8.43万亩。
2.4 招标范围:完成大同区 2026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决算审计工作内容及相关服务,并出具相关报告。
2.5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至技术服务工作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80.6万元;
2.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2026年07月-2026年09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并根据项目实施阶段及招标人需要随时增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根据项目需求提供驻场服务。服务费不予追加。
3.4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的结果为准);
(2)近三年(近三年至投标截止日止)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公布的结果为准;
(4)严格遵循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严禁有围标、串标、违法分包和转让等不良行为记录,以及有违规出借资质的单位且仍在行政处罚期内的,或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且取消期限未届满的。
(5)依据《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文件,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单位不能参与本标段投标。注:信用评价有效期限满后或解除或未进行评价的,视为符合投标资格。
注:本招标文件所有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结果为准,其他网站不予认定。(招标人将在公示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注:公示期后以上网站新增公示内容不予认定。)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大同区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程检测、耕地质量检测、水土保持施工期检测、初步验收、工程复核、决算审计。投标人可以兼投,但不得兼中;同一投标人在两个及以上标段评审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名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招标控制价高的标段做为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自动放弃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标段由本标段第二名顺延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点击首页“交易平台”的“会员端”,使用CA锁登录后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投标。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79。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52****2790
4.3 招标文件价格:/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26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6日 09 时 00 分
7.3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它
9.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传的异议附件及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标人:大庆市大同区乡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长伟
电 话:136****0444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龙弘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卧里屯兴化九区金世纪商业广场
联 系 人:刘艳军
电 话:152****2790
项目负责人:刘艳军
电 话:152****2790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0.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受理投诉单位:大庆市大同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洪刚
联系电话:133****4776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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