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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距截止 15 天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辅助经办人员项目标段一

青海 · 西宁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辅助经办人员服务,含日常经办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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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辅助经办人员项目
项目编号
E6301000076064558001001
预算金额
283.02 万元
采购类型
服务
投标截止
2026-11-23 09:00 (距截止 15 天)
标书服务
标书代写
商机采集
采集助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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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宋** · 0971-****2668

  • 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张** · 0971-****0630

公告正文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辅助经办人员项目标段一

发布时间:2026-11-02 17:53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辅助经办人员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辅助经办人员项目已由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以〔2026〕50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服务内容:辅助经办人员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二)预算金额:年度服务费用300万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6%,不含增值税为283.02万元),合作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根据供应商服务质量及考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第二年合同),项目总预算为1500万元(含税,增值税率6%,不含增值税为1415.0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64558001001(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ggzyjy.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6年11月03日0:00时至2026年11月0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3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1机位2(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hggzyjy.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接收异议联系人:宋玉东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2668

9 、行政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内控合规部

监管联系方式:0971-****2628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67号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联系人:宋玉东

联系人:张亚丽

电    话:0971-****2668

电    话:0971-****0630

传    真:

传    真:0971-****0630

2026年11月02日

附件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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