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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示 候选人公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50M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陕西 · 榆林 发布时间 查看原文

概要采购互联网专线服务,含50M专线接入及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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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信息

项目名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50M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CT20261030001
采购类型
服务
开标时间
2026-11-05 09:00
公示结束
2026-11-09 00:00
标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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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50M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询价)。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CT20261030001

二、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2026年智联业务50M互联网专线服务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

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共3人组成,于2026年11月5日完成评审工作。本项目共3名供应商参与响应,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对所有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推荐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1)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信用代码:91610800730407064E)

响应报价:含税总价1300068.00元,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榆林市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2)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信用代码:91610800713530781L)

响应报价:含税总价1447200.00元,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3)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信用代码:91610800710049757D)

响应报价:含税总价1447200.00元,增值税税率9%。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或截至合同签订金额执行完毕。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资格能力: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资格能力响应询比文件要求。

七、否决响应情况

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九、公示期:2026年11月6日至2026年11月9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巩斌斌(采购代理)联系电话:180****9779

陈经理(业主代表)联系电话:029-****6626

接收邮箱:z***@163.com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采购代理公司及联系方式

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沣惠南路34号摩尔中心A座8楼801室

电话:180****9779

联系人:巩斌斌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6年11月6日

附件和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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