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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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闫** · 186****2312
代理机构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张** · 159****6120
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6-61/2026TPDL105号采购人: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代理机构: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六年十一月
-3-特别提醒1.采购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xinxiang.gov.cn/)”,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请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相关资料,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2.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2.1标证通办理流程(https://www.bqpoint.com/epbzt/index.html)初次使用新点标证通的用户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登录成功即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可设置密码,设置成功后可选择账号密码登录或微信登录,按系统提示注册即可:
-4-2.2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实体CA)根据各自需求选择合适的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网址详见https://ggzy.xinxiang.gov.cn/zytz/20210419/86b190b9-4ac4-4452-b6c6-f65709987b06.html3.澄清与变更采购人、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的,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或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各潜在供应商。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查看变更公告或重新下载最新的采购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每天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群发的消息通知等,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0512-****8538。
-5-目录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7-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10-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一总则............................................................-17-二谈判文件........................................................-17-三响应文件的编写..................................................-19-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0-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4-七、免责条款........................................................-28-八、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28-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9-第四章采购需求.........................................................-32-第五章评审程序、办法及具体要求.........................................-36-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39-附件1: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41-附件2: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42-附件5:竞争性谈判声明函.............................................-45-附件6:授权委托书...................................................-46-附件7:采购项目承诺书...............................................-47-附件8: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8-附件9:服务承诺.....................................................-49-附件10:第一次报价表................................................-50-附件11:第一次报价明细表............................................-51-附件12:货物详细技术配置及参数偏差表................................-52-附件13: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53-附件14: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54-附件15: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55-附件16:其他资料....................................................-56-重要提示:1.请各谈判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投标失误。2.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
-6-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注意事项:(1)各供应商提前学习相关操作手册,确保能够熟练操作系统相关功能;(2)各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3)供应商在项目开始前,需调试好系统,做好各项操作准备,在项目进行中应当保持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操作造成的问题,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6-61/2026TPDL105号2.项目名称: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520000.00元最高限价(折扣率):100%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乡政采竞谈-2026-61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520000.00520000.00是52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内容: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及有关要求”;(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3)标段划分:1个标段;(4)交货期:根据采购方下达供货通知单后2日内供货;(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8-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6年11月6日00时00分至2026年11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谈判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2开标室机位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采购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
-9-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本项目采用智能不见面磋商谈判系统,非招标方式政府采购项目中文件解密、磋商(谈判)、询问(澄清)等环节均可实现远程线上操作,其中文件解密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完成,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增设了在线磋商(谈判、澄清)功能,可进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3.监督部门: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受理单位)联系方式:0373-****8617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异议受理单位)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63号联系人:闫肖肖联系方式:186373123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金宸国际12号楼1单元602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1590305612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159****6120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11月5日
-10-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并提请注意与本项目有关的以下事项和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2026年压缩箱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新乡政采竞谈-2026-61/2026TPDL105号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3.采购人名称:新乡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63号联系人:闫肖肖联系方式:186373123124.社会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金宸国际12号楼1单元602联系人:张蒙联系电话:15903056120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项目预算金额:520000.00元;最高限价(折扣率):100%本项目采用全项目统一折扣率报价,各类货物实际结算单价=对应货物基准单价*折扣率。示例:某配件基准单价100元,供应商折扣率报价70%,该配件结算单价为:100×70%=70元。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大于100%的按无效投标处理;项目最终累计结算总金额不得超过总预算金额520000.00元。注:本项目共三次报价,第一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二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第三次报价超过第一次报价和第二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6.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谈判公告7.是否允许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联合体投标8.谈判保证金无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交货期及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接到供货通知后2日内供货;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11.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1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付款办法本项目无预付款。甲乙双方于每月末核对当月已交货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清单,采购人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对应货款。如因财政拨款审批延迟的,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该情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货款据实无息结算。14.分包不允许15.谈判文件发售1.详见谈判公告。2.购买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16.谈判文件的更正或补充1.若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有疑点或异议,可用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两个工作日前通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将予以答复。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17.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8.开标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19.响应文件数量及(1)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应在响应文件截止
-12-制作要求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2)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3)供应商必须使用企业CA密钥制作电子响应文件。(4)不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20.签章要求(1)所有要求供应商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的CA印章。(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21.现场勘查不组织22.响应文件有效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九十天23.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24.成交结果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25.履约保证金无26.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进行收费,服务费8840.00元,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27.有关信用记录查询问题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供“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的其他证明材料。28.有关节能产品问题1.对供应商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文件内节能产品的(强制性除外),在同等条件下评委会将优先予以加分或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3-2.如本项目中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无论谈判文件是否特别指明,供应商均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并如实填写《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3.政府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清单内容为准,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敬请供应商及时查阅。29.有关进口产品问题除谈判文件中特别约定可以投报进口产品外,其他货物均不得投报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设备)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注: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应当认定为进口产品。30.有关核心产品问题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确定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将在谈判文件第四章中载明,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31.有关政府采购推广使用绿色包装的问题承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32.监督部门新乡市财政局联系方式:0373-368861733.注意事项1.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本次谈判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评标,供应商需要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xxtf格式)。3.谈判公告同为本次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CA数字证书应保证在开标当日有效且能正常使用。5.竞争性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
-14-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6.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7.按照新乡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试行)>>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8.项目编号(分包编号)说明:本项目采购文件及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9.响应文件中所有承诺应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10.多家响应人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机器码一致的所有响应文件均做无效文件处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与谈判有关的事务和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34.根据豫财购[2021]6号文件要求,同一个标段(包)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响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上传;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打印、复印;4、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
-15-应)文件无效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7、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贵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8、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35.有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内容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3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以下规定落实:(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不再执行价格扣除;(3)成交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其他优惠措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6-37.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本项目执行关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对本国产品的支持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7-一总则1.适用范围1.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本次谈判活动的采购单位。“社会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谈判活动的机构,即“河南靖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2.2“谈判供应商”系指通过报名并向社会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3“竞争性谈判文件”系指社会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2.4“响应文件”系指谈判供应商向社会代理机构提交的响应文件。3.合格的谈判供应商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谈判供应商。3.2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一章关于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无效。4.竞争性谈判费用: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谈判供应商文字性诉述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5.法律适用: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6.谈判文件的约束力6.1谈判供应商一旦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了其响应文件,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且对本谈判文件内容无异议。6.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6.3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解释。二谈判文件7.竞争性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本项目采购需求、竞争性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
-18-7.l谈判文件组成包括: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评审程序、办法及具体要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缺漏、重复现象、排版错误等问题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或以书面形式提问,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如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没有书面提出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事后供应商再对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答疑、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其风险概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7.2谈判供应商被视为(或有义务)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谈判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7.3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规定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8.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谈判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对本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出,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如果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没有书面提出则视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无异议,事后供应商再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予受理。8.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社会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三个工作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应及时下载更正或补充文件,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
-19-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3更正或补充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与更正或补充文件相矛盾时,以代理公司最后发出的更正或补充文件为准。三响应文件的编写9.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有关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谈判小组将不予推荐。10.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10.1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代理公司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10.2除在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10.3本谈判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1.响应文件的组成11.1响应文件应包括资质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第一次报价等内容(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1.2若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2.谈判报价12.1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供应商报价的应包括全部货物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测试、验收以及其他有关的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采购项目未考虑的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必要的费用,及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所需的而谈判文件中未列出的相关辅助材料和费用。谈判报价应包括上述各项费用。一旦成交,合同签订后价格将不得变动。12.2除特殊要求外,供应商对各项目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12.3谈判的货币:本次谈判采购的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谈判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2.4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
-20-拒绝。不允许拆包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谈判保证金:无14.履约保证金:无15.竞争性谈判有效期15.1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以第二章中规定的具体时间为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公司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16.1响应文件应按本谈判文件第六章有关要求编制。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7.响应文件的标记17.1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谈判供应商不需要提供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1网上投标上传的电子响应性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未按要求加密和CA数字证书认证的子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18.2供应商应按第二章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上传响应文件。18.3除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18.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关于投标人的相关操作手册,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负责对投标人系统操作系列问题进行解释,投标人需知晓并遵守。18.5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系统客服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9.l在谈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性文件,最终响应性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新乡
-21-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性文件。20.响应文件的解密20.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代表无需到开标现场。20.2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对本单位的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进行二次解密,解密所有电子谈判响应文件。20.3因加密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或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五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竞争性谈判及报价21.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第一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监督部门将视情况决定是否派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21.2竞争性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将采用不见面在线方式进行。供应商登录智能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询标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回复专家质询及报价,如项目需要使用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请务必安装好谷歌浏览器(GoogleChrome)并配备摄像头以回复可能发起的在线视频磋商(谈判、澄清)。21.3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对此条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文字叙述认可。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l),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21.4强化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21.4.1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21.4.1.1.投标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报价平均值×50%;21.4.1.2.投标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的,即投标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报价×50%;21.4.1.3.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22-×45%;21.4.1.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1.4.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22.谈判小组采购人从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专家与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竞争性谈判小组(3人或以上单数)。该谈判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3.谈判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谈判小组成员和评审工作有关人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倾向性意见,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成交候选人确定后,谈判小组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
-23-但因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或价格计算错误需依法重新评审的除外。应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谈判期间,谈判小组有权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谈判供应商应派授权委托人和技术人员按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质询。并非每个谈判供应商都将被质询。24.2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以书面形式要求谈判供应商对某些问题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纠正。谈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谈判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24.3谈判供应商不按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作书面澄清,将视为放弃该权利。25.特别注意事项:25.1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可取消其谈判资格(1)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2)相互串通投标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谈判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A.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B、不同谈判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C、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D、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谈判供应商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或开标(报价)一览表的。(3)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25.2谈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1)交货期不确切或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2)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3)谈判供应商最后报价表中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中存在缺(漏)项的;(4)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5)被谈判小组认定存在重大负偏离的;(6)符合谈判文件其他规定的。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供应商对谈判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完工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4-26.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6.1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的谈判供应商。26.2按照同一评审程序及方法、标准评审谈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评审办法见本谈判文件第五章。26.3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第五章中公布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27.谈判过程保密27.1谈判是竞争性谈判的重要环节,谈判工作在谈判小组内独立进行。谈判小组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在宣布成交结果之前,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响应文件等有关信息,相关当事人均不得泄露给任何谈判供应商或与谈判工作无关的人员。27.2谈判供应商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谈判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7.3在谈判期间,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负责与谈判供应商进行联络,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代表私下交换意见。28.代理公司和谈判小组不向未成交的谈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对谈判过程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公布。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29.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29.1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谈判文件中公布的评定成交标准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确定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1个工作日内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同媒体进行公告。29.2谈判结束后,采购人保留必要时对成交候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经查实,若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社会代理机构将建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做出列入不良记录、停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30.成交通知
-25-30.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代理公司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日内及时到代理公司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30.2《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1.履约保证金:无。32.签订合同32.1成交供应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将合同进行备案。32.2中标(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4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量予以增减,但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32.5采购人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处中标金额的5-10‰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2.6成交供应商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以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有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2.7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6-33.询问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4.质疑程序及处理34.1若谈判供应商认为其未获得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谈判文件之日起计算。(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评审工作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34.2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34.3供应商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供应商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其他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员在质疑书上的署名不具有法律效力。34.4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7-34.5提交质疑书时,供应商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供应商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供应商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核对无误后返还。34.6质疑书提交方式。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当面提交质疑书纸质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以电子邮件、传真或非法定邮寄方式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供应商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34.7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4.8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质疑,如涉及采购程序的由社会代理机构回复,涉及谈判文件资格条件、商务部分、技术需求、评审办法的由采购人进行回复)。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代理公司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34.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34.10供应商投诉事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有通过非公开途径进行质疑、利用非法定邮寄方式、未告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质疑事宜等隐秘质疑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恶意质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5.供应商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社会代理机构将建议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诚信记录名单或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理:(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恶意串通使谈判失去竞争性的;(3)向社会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有意提供虚假材料的;
-28-(4)供应商响应文件出现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的;(5)未在响应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6)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在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能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7)违反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七、免责条款36.由于网络和电子化系统原因对招标(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八、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详见附件)附件: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29-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全称):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乙方持代理公司签发的中标/中标(成交)通知书[项目编号:],根据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等有关法规,与甲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本合同名称:。二、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供货范围、技术规格及分项价格如下(或见附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配置单位单价数量合计质保期总价小写:¥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三、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所供货物必须首先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规定、国家(行业)标准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提供全新未拆封产品(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如确需拆封的,应在供货前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不能交货。四、售后服务计划: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2、解决问题时间:3、售后服务机构地址:联系电话:4、其他服务承诺:五、合同履行地点及进度: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或日历日内),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
-30-的交货、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在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应提供相应的场地、电源等。六、乙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向甲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合格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否则按不能交货对待。七、验收要求。1、乙方履约完毕及时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2、甲方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成立3人以上验收工作组(合同金额在50万以上的验收工作组不少于5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规定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甲方认为必要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如本项目属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检测项目,甲方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验收。3、验收合格后10日内,甲方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由质量检测机构负责验收的,还应出具合法的检测报告。4、所有验收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八、付款程序、方式及期限:1、乙方开具以甲方单位名称为抬头的发票。2、本项目无预付款。甲乙双方于每月末核对当月已交货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清单,采购人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对应货款。如因财政拨款审批延迟的,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该情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货款据实无息结算。九、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合同要求的,或者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的,甲方扣除当月货款3%的违约金,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乙方如逾期完成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扣除当月货款1%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当月货款3%的违约金。十、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采购文件要求,如有违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处理。十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新乡市法定的技术鉴定部门进行质量鉴定。十二、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修改和澄清,乙方在投标中的有关承诺及声明
-31-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本合同签订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签订合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能违反采购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条款。十五、知识产权: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项目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如遇政府政策调整,甲方无法继续购买乙方货物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签订终止协议,甲方在签订终止协议后,据实结清费用,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和主体责任。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甲方所在地
-32-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标的清单序号适用压缩箱类型品名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1海沃油箱内小液压管M18x1.5H-40MP-35cm根11582海沃副缸液压管20511-22-08T*900通径10mm,螺纹M22*1.5,长度900mm根1723海沃铁管A12mm*320mm液压专用外径12mm,长度320mm根1444海沃加长带弯头液压管20591-24-08TZM*1920通径13mm,螺纹M24*1.5,长度1920mm根11965海沃粗液压管20511-24-08(06)TZM*1100通径13mm,螺纹M24*1.5,长度1100mm根11676海沃细液压管20511-24-08(06)TZM*1100通径13mm,螺纹M24*1.5,长度1100mm根11677海沃带弯头粗液压管20511-24-08(06)TZM*1100通径13mm,螺纹M24*1.5,长度1100mm根11678海沃控制柜总成IBM-PLC11IBM-PLC11为总成型号套1140009海沃液压主缸PD729-D100/70-1065PD729为产品代码,缸径:100mm,活塞杆直径:70mm行程:1065mm工作压力:260bar根1492010海沃短液压主缸MX160-C100/850MX160为产品代码,缸径:100mm,活塞杆直径:70mm行程:850mm工作压力:260bar根1500011海沃快速接头105251234/105256234105251234/105256234为型号套1120/30912海沃五孔航空插头、插座TYP-2607-16ATYP-2607为型号,额定电流:16A套1160/60613海沃齿轮泵GHP2-D-20排量20cc台1210014海沃电磁阀11X0265SDHE11X0265SDHE为电磁阀型号个190015海沃短滑道板PJ-MOS2(600mm*59mm*50mm)PJ-MOS2(600mm*59mm*50mm)/PJ-MOS2为材质代码根129516海沃长滑道板PJ-MOS2(1110mm*100mm*50mm)PJ-MOS2(1110mm*100mm*50mm)/PJ-MOS2为材质代码根176417海沃磁芯外壳BS16TB-21个1200
-33-18海沃三相四电源线PD745-3*2.5-1*1.5三根相线截面积2.5mm²,零线的截面积1.5mm³米122.819海沃十二芯控制线RW12*1.512芯铜芯聚录乙烯绝缘护套软电缆,单根截面积1.5mm²米12820海沃内滤P170715(WU-100*100J)网式过滤器,过滤精度为100μm,流量为100L/min个114721海沃外滤A-4-G251A-4-G251为外滤型号个124022海沃交流接触器LC1D187C18ALC1D187C为型号,额定电流18A个154923海沃直流接触器SLAQDSH002个183524海沃压力传感器MBS3000MBS3000为型号个1147125海沃高压控制磁芯HDC-HA-016HDC-HA-016为型号个1176.626海沃手抄器总成LTYS-HY16/5个1220027海沃密封条EPDM合成-40mm*30mm三元乙丙合成橡胶-尺寸40mm*30mm米15828海沃推板钢板高碳钢2000mm*560mm*6mm材质为高碳钢,尺寸2000mm*560mm*6mm块162029海沃钢板高碳钢1.5m*6m*4mm材质为高碳钢,尺寸长1.5m*6m*4mm张1224030海德液压主缸HSG100/114*70*1059*20MPa个1492031海德液压管M22*1.5*13MM-1100MMm112832海德交流接触器LCEN2510-m5(AC220)根1835备注: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液压管(粗、细),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将严格按照该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理。2.采购标的清单中所列单项产品,投标供应商须投报同一规格产品,严禁拆项投报。其中,清单序号1对应的产品需与现有压缩箱设备精准匹配,已知压缩箱品牌为海沃和海德,供应商须主动、充分调研该两类品牌设备的技术参数,明确设备适配标准,确保所投产品完全满足适配要求,避免因适配问题导致项目实施延误或功能故障。3.报价范围需完整覆盖采购标的清单所列内容,其他辅材、配料不再进行单独报价。同时,报价还需囊括运费、税金、拆除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与项目相关的费用,不得出现任何费用项遗漏。4.供应商须确保报价与采购标的清单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若存在报价与清单不匹配、费
-34-用项缺失等情况,谈判小组将直接不予推荐,供应商在投标前须仔细核查报价构成,确保符合要求。5.若遇配件清单中未涉及的配件需求,以维修当日市场零售价×中标折扣率作为最终结算价格。市场零售价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如双方对市场零售价存在分歧,采购人可参考本地2家及以上正规配件供应商同期报价取算术平均值确定。6、本项目严格遵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执行。供应商所投产品若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须满足该通知中规定的标准与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绿色采购政策导向。二、其他辅材、配料要求1.其他辅材、配料具体包含:方钢、键钢、角铁、螺丝、电料、焊料、缓冲墩、显示屏、阀块、主副缸轴等。2.上述辅材配料的规格并非固定统一,需由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施工需求的适配要求进行确定。且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整体报价中,无需单独列支。三、项目有关要求(一)交货期、合同履行期限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根据采购方下达供货通知单后2日内供货;2、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产品免费质保期:谈判文件中质保期有明确约定的以该约定期限为准,其他产品质保期为自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至少一年。5、采购人有权对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且核对中标产品参数与其投标文件响应的符合性,如存在资料不真实、延期交货或在交货时参数不符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限期改正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建议政府监督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供方需支付违约金。供应商需认真阅读此条款并对此作出承诺,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35-(二)供货及付款方式:1、供应商每月需提供供货配件的价格清单并加盖公章上报给采购方,采购方进行核对确认。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甲乙双方于每月末核对当月已交货且验收合格的货物清单,采购人于次月25日前支付上一自然月对应货款。如因财政拨款审批延迟的,付款时间可相应顺延,该情形不视为采购人违约,货款据实无息结算。
-36-第五章评审程序、办法及具体要求一、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二、谈判小组推选组长,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信用承诺函按谈判文件“第六章”内容要求提供“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注:供应商在谈判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第六章”内容要求以上资料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竞争性谈判声明函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格式提供2.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格式提供3.采购项目承诺书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格式提供4.交货期及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要求5.第一次报价第一次仅供谈判小组在评审时参考比较,成交价以最后报价为准。6.技术偏差表按谈判文件第六章要求格式提供7.其他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备注:以上涉及到资格及符合性要求的各项证件或证明资料均需在电子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电子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扫描件或内容不能够清晰可辨的,谈判小组将会对此类电子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电子响应文件才能进行最终报价。四、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
-37-(1)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电子签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4)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5)不满足谈判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不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五、谈判小组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确定与各供应商谈判的具体内容。六、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七、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该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应根据谈判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八、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根据新办【2021】21号文件《关于加强“十四五”规划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打造廉洁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谈判(磋商)项目采用不少于三轮谈判(磋商)方式。竞争性谈判(三次及以上、最终)报价,也将采用远程网上报价。供应商登录远程大厅进入本项目,在评标过程中收到报价通知时,即可远程在线报价。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视同退出谈判。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的依据,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前应保持在线,以便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30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参与谈判过程及最终(或二次)报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操作流程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我是投标人-《谈判、磋商项目供应商在线多轮报价操作手册》。(https://www.xxggzy.cn/wsbs/093009/20231124/036da047-2acb41fb-8202-d02cbd5a60c5.htm1)评审小组可能按响应文件解密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九、谈判小组从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且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推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公开招标改谈判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2名)。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组织第三次报价决定排序。十、谈判小组如一致认为所有供应商报价均无法接受(或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或一致认为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而可能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可宣布项目废标或暂停谈判活
-38-动并向监督部门报告。十一、特别注意: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凡属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漏。如果竞争性供应商试图对采购人的评标过程或定标决定施加影响,则会导致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
-39-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性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40-目录(根据文件内容,格式自拟)
-41-附件1: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和电话: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
-42-性谈判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2.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3-2.对于多标的采购项目,投标人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提供货物的制造企业信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明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44-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残疾人福利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3监狱企业声明函(符合监狱企业单位的填写,不符合的无需提供本函或填写)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45-附件3:竞争性谈判声明函致:你们项目(项目编号为:)谈判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话)收悉,我们经详细审阅和研究,现决定参加竞争性谈判:1.我们郑重承诺:我们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第77条的规定。2.我们接受谈判文件的所有的条款和规定。3.我们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谈判供应商须知”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从竞争性谈判截止时间起计算的九十日历天,在此期间,本谈判文件将始终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如果我们成交,本谈判文件在此期间之后将继续保持有效。4.我们同意提供本项目谈判文件要求的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所有资料,并声明所提交的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以上内容不得改动,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6-附件4:授权委托书致:委托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任职部门及职务:身份证编号: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手机):兹委托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授权委托人有权在该谈判活动中,以我单位名义签署谈判声明函和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与采购人、谈判小组进行澄清、解释、谈判,签订合同书并执行一切与此有关的事项。授权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附:1、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提示:1、如谈判供应商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的,也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7-附件5:采购项目承诺书致:本承诺书作为我方参加项目(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方参加本次投标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1、我公司愿意按照谈判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如果我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将严格履行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谈判文件规定的全部工作。3、我愿意提供采购方在谈判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4、我方提供的各项服务如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我方愿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如谈判小组确定我方为本项目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在公示期内或领取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无正当理由(如自身报价失误、无法及时按项目要求提交成果、资金不到位、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等)放弃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或成交供应商资格,我方愿接受财政部门做出的记入不良诚信记录、网上曝光、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的处理;6、我方已详细阅读了本谈判文件,保证可以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所有要求,并理解你方或谈判小组对我方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利,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我方存在有违规行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7、保证不将我方的有关资格、资质证书转借他人投标,不与他人进行串标、围标,不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48-附件6: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致:我公司承诺在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谈判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49-附件7:服务承诺我方保证按以下承诺内容认真履行合同,如有违反,我方愿意接受相应处罚或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格式自拟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50-附件8:第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折扣率%交货期质量要求合同履行期限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号)响应文件有效期备注备注:1.首次谈判总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费用;2.本表格式不得自行改动;3.最终(或二次)报价由谈判供应商远程在线填报。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51-附件9:第一次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编号:价格单位:人民币元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以上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或附表;2.“报价明细表”中的“折扣率”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折扣率”一致;3.投标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四章采购需求”所列货物填写本表。4.对于质保期未填写部分,视同投标供应商承诺完全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5、本表中“产品产地”栏应注明投标货物的准确产地。序号投标货物名称品牌及制造商产品产地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免费质保期1234……折扣率%
-52-附件10:货物详细技术配置及参数偏差表注:1、谈判供应商必须按要求规范填写所有投报产品的技术偏差表,并按照参数表要求提供所投产品技术证明文件,未按参数表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2、谈判供应商必须根据所投产品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如发现有虚假描述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再进行谈判。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序号投报产品名称品牌及型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详细列明技术配置)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情况(详细列明所投产品的技术配置)偏差描述(详细描述技术是否具有正、负偏差)………………
-53-附件11: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汇总表(如果有)序号投报产品名称制造商品牌型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编号是否属于强制采购产品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只填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或环保产品的投报产品,无相应产品的本表可以不填。2.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编制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54-附件12:使用绿色包装承诺书我方承诺: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执行,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包装需求标准,我方保证做到按照要求使用绿色包装。特此承诺!谈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55-附件13: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①,生产厂为(厂名)②,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③。(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④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⑤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单位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核算基本规则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①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②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③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④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⑤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提醒:如果投标人所投产品不符合本国产品认定标准的,则不需要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附件14:其他资料(谈判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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